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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30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通报

邓人社【2019】107号

市直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我局于今年4月份起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过认真、公开的审核工作,评价结论已经做出。现将评价工作和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201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对象为:中央驻邓企业、省属驻邓企业;市属企业、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市本级管辖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评价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评价工作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公信度。在评价过程中,明确向参评企业告知了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为参评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评价工作的程序:依照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相关要求,从对象名录库中分行业、分类别随机抽取评价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工作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在对每个评价对象申报的书面材料进行认真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劳动者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情况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

经对153家企业单位201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情况评审,共评出A级企业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等31家B级企业邓州仁爱医院有限公司等108家,C级企业邓州市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等14家。从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企业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女职工保护等方面落实良好,特别是在全市建筑领域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有明显的改善提高。但是,在评审过程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企业存在严重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少数企业还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超工时现象。

希望获得2018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A级用人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要制定好整改措施,抓紧整改,特别是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更要加倍努力,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自纠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C级企业单位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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