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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02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定期对重大违法行为、拖欠工资黑名单等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双公示”工作,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上网公开,准确完整记录工作台账,切实提升“双公示”工作水平,实现“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截至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大队行政处罚案件2,并已按程序将2个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到双公示系统。按期向上级部门报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件。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及时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截至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高拍仪1台和扫描仪1台。

三是执法严明,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成立由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邓州市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对我局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提交的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进行法制审核,审核结束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批办理。我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作出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决定行为前,需书面提交并通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且通过局长办公会审批后按程序进行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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