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伤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9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过调查核实,现将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名称

姓名

事故时间

受理时间

受伤情况

认定依据

认定意见

1

邓州市城区第一初级中学校

侯正丽

2024年1月23日11时40分左右

2024年2月13日

右侧桡骨骨折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2

安徽伟胜劳务有限公司

刘成学

2023年12月9日16时30分左右

2024年1月16日

右手小拇指完全性断离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3

安徽伟胜劳务有限公司

李云端

2023年11月17日9时左右

2024年1月11日

1.左侧锁骨骨折2.左侧膝关节副韧带损伤3.右侧肋骨骨折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4

邓州市医疗保险中心

杨红卫

2024年1月23日7时40左右

2024年2月14日

1.胫骨骨折2.胫骨平台骨折3.左膝关节内侧半月板,髌韧带,前、后交叉韧带损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5

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义文

2024年2月4日13时51分左右

2024年2月29日

1.右股骨颈骨折(头下型)2.右坐骨骨折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6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丽嘉

2024年1月25日17时36分

2024年2月28日

左胫腓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左下肢内外踝粉碎性骨折、双侧枕顶部头皮下血肿、脑震荡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左下肢皮肤撕裂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7

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徐涛

2023年12月20日15时50分

2024年1月24日

1.蛛网膜下腔出血2.左侧颞顶部硬膜下血肿3.右侧颧弓骨折4.右侧额顶颧部皮下血肿5.腹腔积液并积气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拟认定为工伤

8

邓州市解放商城学校

白张瑞

2023年12月221750分左右

2024年1月29日

死亡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拟不认定为工伤(亡)

 

公示时间为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河南省邓州市穰东大道与穰城北路交叉口

邮编:474150

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0377-62287519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7-62287667

E-mail:dzs12333@163.com   豫ICP备16025094号-1   技术支持:创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