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6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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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过调查核实,现将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事故时间 | 受理时间 | 受伤情况 | 认定依据 | 认定意见 | |
1 | 金星集团南阳啤酒有限公司 | 赵兴禄 | 2023年03月28日05时40分 | 2024年05月21日 | 死亡 |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 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
2 | 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 | 朱红利 | 2024年08月25日07时50分左右 | 2024年09月30日 | 死亡 |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 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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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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