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刘子俊)
发布时间:2025-08-28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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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7月1日受理了路培师申请的刘子俊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刘子俊死亡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2287528
2025年8月28日
拟认定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邓州市张村镇阳光幼儿园
职工姓名:刘子俊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902********4545
事故简述:刘子俊系邓州市张村镇阳光幼儿园教师。2025年4月24日17时20 分,刘子俊从幼儿园下班骑电动自行车回路寨村家中,行驶至邓州市邓十路张村镇路寨村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刘子俊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