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发布时间:2019-05-15 信息来源:邓州人社局 点击:
次
设定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5】8号)第六章 第四十六条:“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到龄当月15日前,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填写《待遇申请表》。”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7-62287667
E-mail:dzs12333@163.com 豫ICP备16025094号-1 技术支持:创想网络
-->